Wednesday, November 25, 2009

澳門居民: 內地超齡子女 下月起可申請赴澳定居


澳門居民: 內地超齡子女 下月起可申請赴澳定居
日期: 2009-11-24 HKT 22:43

澳門政府表示,由下月一日開始,澳門居民的內地超齡子女,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,提出到澳門定居的申請。

根據規定,澳門居民在內地的超齡子女,是指在2001年11月1日前,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取得澳門居民身份時,仍未滿14歲的子女。

澳門政府表示,超齡子女赴澳定居不佔用現時其他類別內地居民赴澳定居的名額,因此不會影響其他類別內地居民赴澳定居申請的受理審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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